汪(wang)国令(ling)说道:蓝(lan)总说的(de)有(you)理(li)。可是不要(yao)忘(wang)记了。名义上。我们是天宗集团下(xia)的(de)子公(gong)司。可是实(shi)际上。我们公司还是具备(bei)独立的法人(ren)资格。还有(you)独立的(de)财(cai)务制度。在管(guan)理(li)上。天宗集(ji)团一向(xiang)是不(bu)插(cha)手。所以。我们公司与天宗集(ji)团是两个并行(hang)的轨迹(ji)。只可(ke)以(yi)共同发展。不可能(neng)危(wei)难之际。出手相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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