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管理协会前任会长罗(luo)仑(lun)斯(si)・阿(a)普里曾经为"管理(li)"下(xia)过这样(yang)一个言简意赅的定义(yi):"管(guan)理是通(tong)过他人将事情办(ban)妥。"这句话里(li)隐(yin)含(han)的(de)意思是指,作为(wei)管理者,你大可不必事事都(dou)要『插』手,许(xu)多下属能(neng)够(gou)办好(hao)的事情(qing)应该交由(you)下属去(qu)办。如果不论(lun)大事小事(shi)都要『插』上一(yi)脚,不但会(hui)浪费大量时间,妨(fang)碍对更重要的事情的决策,而(er)且还会(hui)剥夺(duo)下(xia)属发挥才能的机(ji)会,引(yin)起(qi)下属(shu)的不满。但是,很多(duo)领(ling)导者曲解了(le)那句话(hua)的(de)意(yi)思,把它当(dang)作自(zi)己运用(yong)权(quan)力的一(yi)个(ge)理论依据,认为(wei)我是领导,我(wo)就有权力指挥你去干(gan)这干部。因(yin)此就走向了独断专行(hang)的极(ji)端(duan)。这在领导(dao)中是忌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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