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管理协会前任(ren)会长罗仑(lun)斯・阿(a)普(pu)里曾经为"管(guan)理(li)"下过这样一个言简意赅(gai)的(de)定义:"管(guan)理是通(tong)过他人将(jiang)事情办妥。"这句话里隐(yin)含的意思是指(zhi),作(zuo)为管理者,你大可(ke)不必事事都要『插(cha)』手,许(xu)多下属(shu)能够办好(hao)的事情应该交(jiao)由下属去办(ban)。如果不(bu)论大(da)事小事(shi)都要『插』上一脚,不但会浪(lang)费(fei)大量时间,妨(fang)碍对更(geng)重要的事(shi)情(qing)的决(jue)策,而(er)且还会剥夺下(xia)属发(fa)挥才能的(de)机会(hui),引起下属的不满(man)。但(dan)是,很(hen)多领(ling)导者曲解了(le)那(na)句话的意思,把(ba)它当(dang)作自己运(yun)用权力(li)的一个理论(lun)依据(ju),认为我是领导,我就(jiu)有权力(li)指挥你去干(gan)这干(gan)部。因此就走向(xiang)了独断专(zhuan)行的极端。这在(zai)领导中(zhong)是忌诲(hui)的(d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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