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婚(hun)姻法》的规定,甲乙(yi)双(shuang)方均无配偶(ou),没(mei)有直系(xi)血亲和三代(dai)以内旁(pang)系血亲关系,了解对方(fang)的身体(ti)健康状(zhuang)况。在平等、自(zi)愿的基础(chu)上结(jie)为夫妻(qi)。我们谨定于(yu)公元xx年(nian)xx月xx日举行(hang)结婚典礼。我们将在(zai)人生道(dao)路上同(tong)行,共同(tong)走过崎(qi)岖(qu)或平坦的道路,我们将(jiang)在婚姻(yin)中,彼此分(fen)享、共同(tong)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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